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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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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体育・(中国)官方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11-09 15:22  浏览: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创建于2003年,是专注于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安全输注类、血液净化类等两大类设备。安全输注类设备主要用于COP预灌封或安全自毁式注射器、胰岛素注射器、安全注射针、留置针、胰岛素针、采血针、微型安全采血针、导尿管、输液器、中心静脉导管等医用耗材的组装及检测等环节。COP预灌封或安全式注射器、安全注射针等主要应用于生物药(疫苗)、医美注射使用的耗材;胰岛素注射器、胰岛素针主要用于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注射使用的耗材;采血针、微型安全采血针主要用于体检采血使用的耗材;留置针、输液器主要用于静脉输液使用的耗材。

  血液净化类设备主要用于血液透析器、透析管路的组装及中空纤维膜纺丝线制丝等环节。透析器、透析管路、中空纤维膜主要应用于肾病患者血液透析使用的耗材。

  随着新冠肺炎在国内外暴发与蔓延,口罩成为疫情防控,阻断疫情蔓延的关键。作为全国医用耗材智能装备的领头兵,迈得医疗凭借多年来专注医用耗材智能装备的研发积累,工艺技术上的沉淀,快速组建自动口罩机攻坚小组、集公司所有能调动的资源,艰苦攻关技术难点,在最短的时间内研发出全自动口罩机,不仅为解决全国口罩紧缺问题做了力所能及之事,而且为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股东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在顶层硬件智能装备基础上,公司依托迈得医疗智造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智能化控制系统软件如下:一次性医用口罩机控制系统V1.0、N95医用口罩机控制系统V1.0、医用HB组件自动组装机控制系统V1.0、医用SPAD三活导液导管接头组装机控制系统V1.0、医用SPAD自动组装机第二单元控制系统V1.0、安全笔杆式采血针自动组装机控制系统V1.0、胰岛素针自动组装机控制系统V1.0、胰岛素注射器自动组装机控制系统V1.0。另外子公司慧科智能进一步深入优化GMP数据管理平台的系统模块(设备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智能拣选系统等),具有数据采集、质量关系、工艺过程控制、产品全寿命追踪、制造资源分配、状态实时报告等功能,助力下游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数字化转型亚美体育网页版,为打造“智能工厂”夯实基础。

  公司资材中心下设PMC部门和采购部门,分别负责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PMC部门根据技术中心提供的设备生产物料清单核对库存状况,确定物料采购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填制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作业,此外对于部分标准件,公司为降低采购均价或缩短交期,会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单。采购部门接到PMC部门的物料需求或其它部门的《请购单》后,查找并选择合适的多家供应商资源进行需求沟通。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考核制度,从多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季度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在采购过程中,采购员对供应商进行跟进和管理,随时掌握订单进度状况。

  公司标准件全部采用外购方式,主要非标零配件采用自制加工、定制采购、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自制加工部件主要包括具有较高技术要求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零部件;定制采购件是指公司根据设备结构要求自主设计图纸,并明确所需部件的规格、样式和技术要求,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要求生产、加工定制的部件;外协加工是指公司将部分部件的机加工的表面处理和热处理工序,如氧化、抛光、精密线切割等非关键工序交由专业化的外协单位实现。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和适度预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在销售环节会与客户确定设备的技术方案,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产品的设计、原材料采购、装配生产等大部分均有相应的合同订单为基础。对于技术方案已经成型,客户已经启动合同流程审批程序但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公司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预生产。

  公司采用生产任务单的方式有序组织生产,保证人员安排、原材料采购等达到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和交期。公司的资材中心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营销中心在与客户谈妥技术方案后,通知资材中心制定生产任务单,并通知各个职能部门。生产任务单对设计环节、零件加工环节、装配调试环节等时间节点作出规定。技术中心根据生产任务单的时间要求提供零件图纸、工艺流程图、装配图纸及装配指导书等;制造中心根据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安排零件加工、钳电、调试等环节的生产人员和工时。此外,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会邀请客户相关人员到公司进行互动交流与培训,使公司生产出的智能装备能切实达到客户生产要求,也便于客户掌握对智能装备的生产操作。

  公司目前的主要销售方式为直销。下游客户对智能装备的性能、精度等具有特定的要求,需要与其产品的生产工艺精准的衔接,因而下游客户一般直接与公司接触,沟通和交流智能装备的设计生产方案。

  公司的营销中心负责客户新订单的接洽及售后维护服务。营销中心通过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现有客户业务维护与拓展、电子营销等手段获取客户需求信息。营销人员先就客户的医用耗材成品质量要求、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以及产能要求等信息与客户进行沟通与了解,并将上述客户需求转化为方案任务书。然后,营销中心就方案任务书中的要求与公司技术中心进行共同评审,评估是否具备研发及生产的可行性。若可行,则由技术中心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产品设计方案,包括整体布局、硬件配置等,再由营销中心就产品设计方案与客户进行进一步的沟通,确定技术方案的细节和销售价格,并最终拟定销售合同。

  在售后服务方面,营销中心负责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回访或电话回访,及时了解客户设备使用情况。在收到客户报修信息时,营销中心售后人员为客户提供初步信息反馈,在需要检修的情况下协调公司技术人员到客户现场检查。客户问题解决后,公司将提供相关服务反馈表格供客户提出反馈意见,持续提高公司售后服务质量。同时,公司通过售后回访,及时了解客户设备升级改造的需求,掌握市场动向。

  公司主要从事医用耗材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的智能装备主要用于自动化组装、挤切和在线检测医用耗材等,替代人工组装、人工测试,实现医用耗材的自动化生产等。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所属行业为“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1.3工业机器人与工作站”,根据该目录的定义,工业机器人是指“在工业生产中替代人类做一些作业,例如搬运、焊接、装配、涂装、水切割等”,公司的智能装备主要用于替代人工装配医用耗材。

  当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对医疗健康关注度的提高,我国医用耗材的质量要求随之提高,政府对医用耗材生产过程的监管也日益趋严;同时在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医用耗材用量逐渐增大的情况下,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开始面临“招工难”的困境。在上述背景下,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对智能化生产设备的需求不断提高,这一方面为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的市场基础,另一方面也促使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主动与设备生产企业进行技术交流,推动医用耗材智能装备有针对性的技术研发和智能化升级,促进了医用耗材智能装备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医用耗材制造企业还是以人工生产为主,部分工序实现自动化生产,下游智能化生产还处于起步阶段,整条全自动化生产线应用较少,一些大型企业率先进行自动化改造,并逐步倒逼中小企业跟随。随着行业发展日趋成熟,智能装备将持续地进行技术和智能化方面的升级。未来将向智能化程度更高、能耗更低、运行更稳定、面积更小的智能化设备以及智能化工厂方向进一步研发和深化,以达到最大限度约束、规范和减少员工操作,促进GMP严格执行,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稳定的目的。

  下游医用耗材行业呈现以下基本特点和发展机遇对医用耗材智能设备有促进发展作用:①随着全球尤其是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医疗支出将持续增长,我国医用耗材行业预计将保持快速增长;②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医保全面覆盖不断增强,将进一步扩大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对医用耗材的需求;③国内快速推进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并不断发布医改政策,为医用耗材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带来发展机遇;④优秀国产医用耗材企业不断出现,国家鼓励高端医用耗材国产化,推动高端医用耗材产品进口替代;⑤近几年来,随着部分优秀的国产医用耗材品牌在国际市场被逐步认可,以及其国际市场化布局的加深,优质国产医用耗材有望在全球医用耗材产业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医用耗材智能装备技术含量高,其生产不仅涉及机械设计、工艺加工、装配、调试,还涉及控制程序编写、模块化设计制造、系统集成技术,尤其是需要对医用耗材基础物料生产过程等其他工艺特点具有较深的认识和理解,产品设计、加工、装配、安装、调试的专业性较强,行业内企业需要具备医用耗材生产技术和自动化智能技术复合背景。

  医用耗材智能设备属于非标设备,行业内企业往往需要根据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由于不同的客户自身的技术参数要求、工艺、质量、生产场地、经营规模、配套设备等多方面存在较大的区别,其对本行业产品的要求不同,生产企业根据其个性化需求进行订单化生产,以达到设备和客户经营现状的最佳匹配。通过定制化生产,下游客户能获得与之经营相匹配的设备,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医用耗材智能设备行业技术更新速度较快,新的自动化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耗材生产工艺、材料更新以及医用耗材产品的多样性及升级换代等均有可能导致行业设备技术的更新,从而需要智能设备企业具备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加快技术的更新速度。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研制医疗器械智能装备的企业之一,在经营规模、研发能力、产品创新能力、产品品类等方面均位居行业前列,主要体现在:

  (1)荣誉称号:公司产品曾获评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2014年、2015年省级首台(套)产品,2016年市级首台(套)产品,2017年度国内首台(套)产品,2020年度国内首台(套)产品,2016年台州市政府质量奖,2017年浙江名牌产品等;曾参与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计划,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浙江省科学计划重点项目;曾获得“2016年浙江省‘隐形冠军’”、“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2019年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等。

  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2020年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浙江省创造力百强企业;公司的医用透析器智能装配成套设备荣膺2020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首台(套)产品、公司的血液透析用中空纤维膜自动纺丝线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首台(套)产品、公司的全自动智能输液器生产线年度浙江制造精品。

  (2)知识产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154项发明专利,7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31项软件著作权。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政府部门申请了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共31项,其中10项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2020年,公司获得17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

  (3)产品品类:公司是自主创新的科技型企业,建有浙江省迈得医疗智造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现已掌握采血针组装机、注射针组装机、注射器组装机、胰岛素注射针组装机、胰岛素注射器组装机、留置针组装机、输液器组装机、可用于疫苗注射的COP预灌封或安全自毁式注射器组装机、延长管组装机、透析器生产线、血液透析中空纤维膜生产线、血透管路生产线、挤出机、切管机、全自动口罩机、熔喷挤出机等多种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能力,产品涵盖了部装、总装、检验、小包装、封口等多个耗材生产环节,产品品类较为齐全。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全自动口罩机、熔喷挤出机、微型安全采血针自动组装机、全自动透析器组装系统等。

  (4)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公司是《无菌医疗器械制造设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的主导起草单位。同时,公司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用高分子制品分会的副理事长单位。

  2021年3月,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用高分子制品专业分会给予评价:“该公司生产的“Maider”牌输液器、采血针、导管等自动化成套生产线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国内80%以上的中大型医用高分子耗材生产企业,如:威高、康德莱、洪达等知名企业均为该公司客户。该公司2018、2019、2020年度销售额分别达到21,490万元、20,955万元、26,317万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内排名第一。”

  受人口基数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剧等因素的叠加影响,我国医疗卫生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这为我国医疗卫生产业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及良好的发展机遇。根据2020年6月国家卫健委规划与信息司发布的《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07,545个,较上年增加10,112个;床位数880.70万张,较上年加40.30万张。同时,我国卫生人员持续增长,2019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292.80万人,比上年增加62.80万人,最近五年保持连续增长。医疗设施、医疗人员的增加,有效提升了我国医疗资源的质量,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诊疗需求创造了条件。

  2019年全球医疗器械产业规模达到4,529亿美元,同比增长5.87%,预计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额2024年将达到5,945亿美元,2017年-2024年间复合增长率为5.60%。受益于经济水平的发展,健康需求不断增加,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已成为全世界第二大器械市场,2019年中国医疗器械产业规模达6,341亿元,同比增长19.55%,预计2022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将超9,000亿元,近年仍保持着20%左右增速,我国医疗器械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数据来源于Eshare医械汇出版的《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0版)》、EVALUATE MEDTECH发布的〈World Preview 2018,Outlook to 2024〉和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等单位联合发布的《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

  据Eshare医械汇测算,2019年中国医疗器械细分市场中增长最快的是血管介入市场,同比增长23.39%,但市场规模最大的依然是医疗设备市场,市场规模约为3601亿元,同比增长19.52%。

  2、监管的日益趋严,促进下游医疗器械企业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和智能改造升级

  习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十九大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高了对人民健康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将医疗行业推入了一个新时代。《纲要》中明确提出:“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和智能改造升级,到2030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全面与国际接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6日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我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符合严守安全底线和助推质量高线新要求,与国际接轨、有中国特色、科学先进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实现标准质量全面提升,标准供给更加优质、及时、多元,标准管理更加健全、高效、协调,标准国际交流合作更加深入、更富成效。进一步压实企业实施标准的主体责任,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等环节风险控制的依据和手段,保证出厂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技术要求,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积极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即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了对涉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最高可以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二是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视违法情节对违法者处以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活动、不受理相关许可申请等处罚;三是增加“处罚到人”措施,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没收收入、罚款、5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相关活动等处罚。在条例的高压态势下,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将进入洗牌期,部分不合规中小企业将被清退出局,竞争资源将逐渐流向龙头企业。

  3、以量换价的耗材集采制度,进一步促进下游医疗器械企业加强创新、加快技改,加大医用耗材智能装备投入

  近年来,在带量采购持续席卷医药行业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医用耗材也开始通过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来降低耗材价格,帮助广大患者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尤其今年以来,各地医用耗材领域的带量采购工作都在加速展开,并且降幅基本在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0%、90%。从整体来说,与药品集采一样,耗材集采的核心就是为了挤出价格水分,减轻个人与医保支付带来的负担;同时加速高值医用耗材领域的国产替代进程,为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在这一背景下,研发能力强、成本控制好、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头部企业将随着市场的扩容而获得较快增长与更多市场份额。因此,相关械企应不断加大产品布局、加强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预灌封/预充式注射器国内市场蓬勃发展,有利于预灌封/预充式注射器智能装备的发展

  预灌封注射器是一种将“药物储存”和“注射功能”融为一体的注射器,以给药准确、药液利用率高、安全便捷等优势,在欧美国家获得广泛认可和应用。最初国内使用的预灌封注射器大部分依赖进口,但由于国外技术垄断造成价格居高不下,限制了市场扩大。近年来,随着国产技术实现突破以及国内生物制品的快速发展,预灌封注射器在我国的发展势头迅猛。

  对于价值高昂的生物药,预灌封注射器药物使用率较高,如2019年医保谈判准入的阿达木单抗注射液、雷珠单抗注射液、利拉鲁肽注射液等药品都有预灌封包装。根据药智网数据,在2020上半年中标的注射剂药物品种中,至少有10种药物、19种规格为预灌封注射器包装。

  2019年全球畅销药物销售额top10的品种中有4个单抗、2个融合蛋白,国内生物药发展尚处于早期阶段,未来增长潜力强劲。随着医保覆盖范围扩大及支付能力提高等,预计中国生物药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预灌封注射器的应用也将随之扩大。2018年中国生物药市场规模达到2622亿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833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18%。

  一次性肉毒素注射剂、一次性玻尿酸注射剂等注射填充类项目是非手术整形美容首选,小剂量、高价格的医美产品普遍应用预灌封注射器包装。

  根据新氧招股书,预计2018-2023年中国非手术类医美市场复合增速达23%,随着医美注射填充消费的快速增加,预灌封注射器市场进一步打开。

  二类疫苗属于自费接种疫苗,消费属性更强,价格也更高,预灌封注射器减少药液残留,可为疫苗企业显著提高疫苗利用率。以沃森生物Hib疫苗为例,有预灌封与西林瓶两种包装规格,其中预灌封的批签发量占比从2013年的38.9%提升至2019年的64.3%。2019年中检院批签发疫苗共计5.7亿支/瓶,以50%的渗透率估计,疫苗预灌封注射器潜在使用数量达到2.4亿支。

  随着价值较高的国产新型疫苗和消费类疫苗的崛起,预灌封注射器(尤其是国产预灌封注射器)的渗透率有望持续提高。另外,此次新冠疫情的爆发扩大了预灌封注射器的需求。

  预冲式冲管注射器用于静脉输液装置的冲管、封管流程,主要用于留置针、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等。根据我国《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PICC、CVC、PORT的冲管和封管应使用10ml及以上注射器或一次性专用冲洗装置。

  相较于人工配置灭菌水的方式,预充式冲管注射器通过预冲灭菌水、肝素盐水等的设计,避免了医护人员手工配置灭菌水的冗杂过程,全面降低导管相关性感染,减少医护人员的风险与配置工作量。

  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报告《医用耗材航母再起航》预测预充管注射器需求量可达26亿支以上。@

  PICC主要用于为化疗患者等提供危中长期静脉输液治疗,也用于危重患者、输注刺激性或高渗性、粘稠性药物等。根据《Lancet Oncology》发表的一项研究,2018年全球最佳化疗利用率为57.7%,2040年对化疗的最高需求将来自中国。2015年我国新发恶性肿瘤病例数约为392.9万例,增长率为3.2%。随着肿瘤患病率提升,化疗患者对冲管注射器的消费量随之增长。若考虑到PICC、CVC、PORT等输液导管,国内预充式冲管注射器市场规模更大。

  5、胰岛素笔市场渗透率较低,未来发展空间较大,促进胰岛素笔医用耗材智能装备的发展

  胰岛素笔是一种方便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注射的装置。胰岛素笔的笔芯可更精确剂量、免去繁琐的胰岛素抽取过程、携带方便、还能够减轻患者注射疼痛、成本相对胰岛素泵较低,因此备受患者青睐,近几年行业发展速度较快。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胰岛素笔行业应用市场需求及开拓机会研究报告》显示,胰岛素笔的用户主要为Ⅱ型糖尿病患者使用,而II型糖尿病多在35~40岁之后发病,因此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糖尿病患者增多,2019年中国糖尿病发病人数在1.2亿人左右,其中Ⅱ型糖尿病患者占比较高。由于我国糖尿病患数目庞大,且人数还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带动胰岛素笔市场需求相应增长,预计到2020年底,我国使用胰岛素笔治疗的患者人数约有千万人,预计市场规模约为32亿元。从生产方面来看,全球胰岛素笔市场主要被3家外企占据,分别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法国赛诺菲公司和美国礼来公司,上述三家企业的胰岛素系列产品占据全球胰岛素市场的85%份额,其中诺和诺德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胰岛素笔生产企业,当前市场占比高达60%以上,年均生产和销售约7.8亿支胰岛素笔。根据上述胰岛素笔的年需求量约13亿支。随着国内医保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胰岛素笔的市场将进一步扩大,促进胰岛素笔智能装备的发展。

  综上,随着我国医用耗材产品市场的逐年增长、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医用耗材智能装备的优势得以显现,国内医用耗材的生产方式逐步发生了转变,自动化生产正逐步替代人工生产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16.84万元,较2019年上升2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7.19万元,较2019年上升26.35%。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利润表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财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玉环聚骅自动化设备零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聚骅公司)、天津迈得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迈得公司)、Maider International GmbH(迈得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国迈得公司)、慧科(台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科智能公司)、苏州迈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得公司)、迈得(台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得贸易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0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军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品类、市场开拓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1〕2678号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16.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7.1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6.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62.7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1.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因与本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8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7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3,6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 4 月17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 月0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永战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1〕2678号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16.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7.1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6.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62.7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1.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8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7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3,6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1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1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75.9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35.1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11月26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1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上市后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0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前期现金管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余额为人民币27,90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已将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51,509.45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539】号)。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1%。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3,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迈得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迈得医疗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投资产品,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贰拾五万元(含税)。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446,368.42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8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7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天佑路3号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1、3、4、5、6、7、9、10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4、5、6、8、9、10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线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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